关于嘉善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02-14 20:18:01

2017年2月14日 在嘉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嘉善县财政局局长    沈建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嘉善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6年全县财政综合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我县“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第二阶段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全县财税部门在中共嘉善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加快财税改革步伐,认真落实减税清费政策,财税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作用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731655万元,比上年增长9.2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382410万元,执行中由于国家出台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过渡方案”的政策以及受房地产旺销等因素影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调整为41740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418002万元,为年度预算调整的100.14%,比上年增长17.28%,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2.24%(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各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在计算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时,要将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按同口径分段换算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政策规定数额,即将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分段计算如下:1-4月份,增值税收入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5%:25%,营业税收入地方分成比例为100%;5-12月份,原增值税及营改增收入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50%:5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县本级预算支出。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6000万元,执行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48369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45344万元,为年度预算调整的99.13%,比上年增长27.74%。

(2)乡镇(街道)预算支出。2016年,根据各镇(街道)预算支出初步汇总,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46万元。

(3)上年结转及上级补助支出。2016年,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要求,以及全县“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一创建三复评”等重点工作推进,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抓好各类财政扶持政策的兑现,保障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2016年全县支出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和上级专项补助,以及调入资金64066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总支出475056万元。

3.2016年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平衡及结余结转情况

根据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情况,按省对县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002万元,加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9717万元,加省对县固定结算定额补助10028万元,减上缴上级财政120211万元,2016年全县财政体制内可用财力为337536万元。加年初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当年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及预计体制补助64415万元,加上年结转29155万元,加调入资金57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超30%部分,按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47万元,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可用资金为49415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750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指标结转下年执行180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221120万元,执行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初收入预期调整为34612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78703万元,为年度预算调整的109.41 %,比上年增长110.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5932万元,比上年增长162.3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21120万元,执行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初支出预算调整为34612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75739万元,为年度预算调整的108.56%,比上年增长129.5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64949万元,比上年增长168.64%。

(2)上年结转及上级补助支出。2016年全县支出历年结余结转及上级补助22119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总支出397858万元。

3.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及结余结转情况

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378703万元,加当年上级财政补助9801万元,加上年结转24295万元, 2016年当年政府性基金总可用41279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9785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按规定将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超30%部分调入)。收支相抵,当年指标结转下年执行13941万元。

(三)社会保障资金预算

1.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收入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收入预期为325993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61621万元,为年初收入预期的110.93 %,比上年增长4.85%。其中: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4716万元,比上年增长0.10%。具体为: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8609万元,下降1.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调剂金补助收入39110万元,而根据省最新政策调整,我县2016年省调剂金补助收入没有);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14万元,增长11.46%;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70万元,增长2.93%;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263万元,增长6.35%;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904万元,增长7.09%;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407万元,增长1.97%;⑦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222万元,下降20.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浙人社发〔2016〕48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基金缴费率从1.5%调整为1%,预计2016年减少收入1900万元。剔除上述因素,2016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⑧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27万元,下降28.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善人社〔2015〕87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基金缴费率从0.8%调整为0.5%,预计2016年减少收入1700万元。剔除上述因素,2016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计比上年增长26.24%)。

(2)其他社会保险资金收入66905万元,比上年增长32.58%。具体为: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收入39471万元,增长88.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高速公路北接线、丁诸航道等工程征迁,被征地农民人数较往年增加了2092人,一次性增加收入约18830万元。剔除上述因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②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670万元,增长1.58%;③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收入1258万元,增长8.10%;④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收入19505万元,下降10.54%。

2.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支出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支出为358533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5012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65 %,比上年增长19.30%。其中:

(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0181万元,比上年增长14.39%。具体为: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3467万元,增长12.30%;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402万元,增长7.08%;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855万元,增长6.71%;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191万元,增长57.55%;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730万元,增长10.59%;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533万元,下降13.01%;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184万元,增长15.57%;⑧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820万元,增长36.62%。

(2)其他社会保险资金支出39939万元,比上年增长78.93%。具体为: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支出26626万元,增长165.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632人,相应地产生支出数额较大。剔除上述因素,2016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②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614万元,增长16.21%;③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支出1630万元,增长33.54%;④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支出6069万元,下降2.99%。

3.社会保障资金结余

根据上述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当年度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相抵结余11500万元。其中: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赤字24858万元;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赤字1288万元;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15万元;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7072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74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874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039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结余207万元;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结余12845万元;⑩公务员医疗补助结余1056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赤字371万元;?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结余13435万元。

至2016年底止,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累计滚存结余519442万元。其中: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37776万元;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925万元;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2569万元;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98855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092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结余7713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1858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结余10842万元;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结余80692万元;⑩公务员医疗补助结余1847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结余23万元;?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结余103249万元。

(四)国有资本(资产)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47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51万元,为年初收入预期的170.75%,比上年下降21.81%。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47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下降38.24%。

2.国有资产经营收支预算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县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预期为12108万元,实际执行数为8724万元,为年初收入预期的72.05%,比上年下降36.92%。

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县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为11481万元,实际执行数为91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9.66%,比上年下降13.78%。

(五)2016年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6年,我们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截至2016年底,我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即一类债务)余额为80.74亿元。一是积极做好存量或有债务转化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不突破债务限额的前提下,积极向省财政争取将地方政府存量或有债务(即三类债务)转化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额度。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核准我县将存量或有债务13.69亿元转化为政府债务。二是落实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今年以来,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核定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为42.78亿元,目前已全部完成置换工作。具体为:(1)县本级25.6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1亿元,专项债券9.51亿元;(2)乡镇(街道)17.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12亿元,专项债券8.05亿元。上述置换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和10年,年利率在2.5%-4%之间,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化解了政府偿债压力。截至2016年底,我县在省财政核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限额80.8亿元内,累计置换政府债券额度72.02亿元。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等规定,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债券利息和发行费用等支出8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专项债券利息和发行费用等支出3004万元。

(六)关于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共计3050万元,比上年下降3.08%。具体为:因公出国(境)经费260万元,增长3.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下降3.94%;公务接待费1280万元,下降3.25%。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6年,全县财税部门坚持既组织好各项收入,又发挥好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提前研判 “营改增”,以及其他减税降费带来的收入压力,抓住房地产市场旺销时机,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全力支持全县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四美嘉善”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补齐全县生态短板,为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一)适应税制改革,加强财源管理。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57.13%,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38.65亿元,增长19.80%,税收占比达到92.47%。提高信息管税能力,完善税种基础数据40余万条。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先税后证”、股权转让税收保障等措施;建立司法协助追缴制度,累计清理往年陈欠5800万元。强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提高预缴率。二是落实税制改革。如期完成“营改增”税制转换,涉及全县各类企业8000余户。积极应对“营改增”全面试点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做好收入结构调整。三是完成“金三”上线。全力推进金税三期顺利上线,累计完成纳税人培训5700余人次,清理数据17.48万条。四是注重财源规划。实现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全覆盖。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全县国地税税源管理管辖范围,探索税源共治机制。加强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等环节管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覆盖面超过97%。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累计运用参保数据46.9万条。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配套制度,累计完成非税收入38.27亿元,增长134.3%。

(二)提升杠杆功效,支持供给侧改革。一是降低企业成本。降低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落实“小升规”企业减征社保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征等优惠政策,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累计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超1亿元,减免涉企收费3136万元,“亩均税收”政策减免税额4482万元。国地税合计减免税费14.2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3.48亿元。二是优化扶持措施。制订楼宇经济、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电子商务发展等支持政策。同舟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企业担保1.70亿元,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累计办理贷款1353笔、涉及金额达45.13亿元。三是补齐科技短板。全年安排科技经费2.24亿元支持科技和人才强县建设。全面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出台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促进高铁新城上海人才创业园、县科创中心、归谷科技园等创新资源联动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促进机制改革省级试点。四是升级财政供给。加快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设立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成立2个子基金,基金首期规模4.5亿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有序开展,姚庄镇卫生院扩建工程和嘉善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项目成为省第三批PPP推荐项目,高铁新城项目积极申报第三批国家级示范项目。

(三)支持生态改善,兜住民生底线。一是呵护蓝天绿水。全力支持全县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排2460万元用于保障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支持“四美嘉善”建设,编排项目170个,安排财政资金10.6亿元,已拨付财政资金8441万元,推进新市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体化运作,保障县级基础设施项目94个、涉及投资25.9亿元。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9000万元。二是发力社保民生。强化社保费收支管理,巩固人社、税务、财政基金征缴运行三方联动机制。完成低保扩面工程,实施部分残疾人单独施保、支出型贫困救助等保障办法,低保人员达到4017人,全年增加低保支出516万元。财政支付177万元,为60周岁以上老人买单意外伤害保险。出台办法实行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投入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支出补贴约1481万元。明确2017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1140元,增长3.64%。三是支持社会事业。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4.65亿元,保障全县政府实事和民生工程建设。全年安排教育事业费10.86亿元,增长43.1%。安排文体事业经费1.17亿元,制定并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支持全县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试点,以PPP模式推进总投资2.15亿元的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完善实施全面生育两孩政策和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支持平安嘉善建设,全力保障G20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安保资金需求。四是推进支农体制改革。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以及财政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等,全年支农投入5.23亿元。我县多途径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工作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印发交流。全县各项民生发展类支出33.69亿元,增长19.57%。盘活和加快财政存量资金支出11.03亿元,统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等民生领域。

(四)加强风险预警,提升供给绩效。一是规范债务管理。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化债计划,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加强财政监管。着手全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公款竞争性存放累计达到80.22亿元。健全厉行节约财务体系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公务交通费等公务支出标准。全省率先完成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改革试点。三是推行内控机制。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1+8+X”三位一体内控制度体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65个县级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制定实施方案。四是强化乡财监管。出台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文件,并在4个镇(街道)试点乡镇财政综合平台建设。制订新一轮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的差别化财政分类管理体制。全县5个镇(街道)获评全省规范化建设先进财政所称号。五是规范国资管理。拟订《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谋划今后5年国资监管及国企改革工作,推动国有资产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清理下放国资审批备案权限,实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分级审核制度。落实全县253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盘盈4099万元。启用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系统。开展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首期4家国有企业完成招标,涉及存放金额1.4亿元,存款基本利率上浮幅度达35%。

2016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当年财政收支保持平衡。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税源结构不尽合理,虽然当年全县财政收入增幅在全市保持领先位置,但增收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地产行业,实体经济仍处于困难阶段,零售行业受百姓购买方式的改变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大。“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行和企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清费减负政策的力度加大,都将进一步增加我县的政策性减收规模,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压力更大。同时,为了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都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各项事业支出仍需重点保障,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另外,中央加快推进财税体制、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各项改革,都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和积极应对。

三、关于2017年全县财政总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工作总体部署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要求,2017年全县财政总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规划发展总体目标和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贯彻和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了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国有资本(资产)经营预算组成的全口径公共财政总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期为775300万元,比上年增长6.00%。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454580万元,比上年实绩数增长8.75%,同口径增长7.50%(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为了真实反映各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在计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时,要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按同口径全部换算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政策规定数额,即将2016年1-4月份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数按照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50%:50%计算。据此计算,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绩数为422854万元)。具体如下:

(1)增值税(50%地方部分)197330万元,增长39.07%,其中:营改增(50%地方部分)41500万元,增长17.67%。

(2)营业税(主要为清理以前年度欠税收入,50%地方部分)4550万元。

(3)企业所得税(40%地方部分)53360万元,增长1.38%。

(4)个人所得税(40%地方部分)21200万元,增长4.90%。

(5)城市维护建设税26000万元,增长11.58%。

(6)房产税17000万元,增长13.73%。

(7)印花税6500万元,增长5.33%。

(8)城镇土地使用税23000万元,增长17.59%。

(9)土地增值税24000万元,下降13.02%。

(10)车船使用税3200万元,增长4.51%。

(11)耕地占用税12000万元,增长144.95%。

(12)契税24700万元,下降1.38%。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00万元,增长383.01%。

(14)罚没收入8500万元,增长14.23%。

(15)专项收入37500万元,增长22.46%。

(16)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0万元,增长4.38%。

(1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00万元,增长17.37%。

(1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8960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

(1)当年体制结算的可用财力。按照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按现行省对县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以及省财政提前下达告知的2017年省对县体制固定转移支付部分,预计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354800万元。

(2)当年统筹调入的可用财力。一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文件规定,对经批准的一般债务限额内置换政府债券利息支出,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并相应安排支出。为此,根据目前我县一般债务限额内已置换的政府债券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需安排利息支出约11000万元,上述资金将通过调入偿债准备金专户予以解决。二是根据上级盘活财政资金,以及加大将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要求,共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财力28000万元。上述两项合计39000万元。

(3)当年上级财政补助的财力。一是省财政按照因素法计算提前下达且可统筹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预计34000万元;二是当年上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计5500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89000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的可用财力。根据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当年结余结转资金18097万元。按照规定,全额结转2017年使用。

综上所述,2017年全县实际可用财力500897万元,按现行县镇财政体制,拟安排县本级430897万元,乡镇70000万元。

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县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县级部门、单位“一上”和“二上”申报、县财政按照规定程序会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上级政策规定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县本级共安排支出430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11万元(全额为当年体制结算及统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266286万元(其中:当年体制结算及统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159189万元;当年上级财政补助安排的支出89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安排的支出18097万元)。

(2)乡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现行县镇财政体制,2017年乡镇支出7000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总支出500897万元。

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根据《预算法》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县级承担的全县性民生保障需求,县本级在编制2017年支出预算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完善三年支出滚动规划。二是完善综合预算管理,提高公共资金配置效率。三是深入财政信息化建设,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六是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

按照以上原则,县本级当年体制结算及统筹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11万元,项目支出1591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款”、“项”明细见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54万元,增长1.52%。其中:基本支出24155万元,项目支出1509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7467万元,增长3.00%。其中:基本支出24358万元,项目支出13109万元。

(3)教育支出94841万元,增长1.31%。其中:基本支出79593万元,项目支出15248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9725万元,增长1.14%。其中:基本支出837万元,项目支出8888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52万元,增长1.30%。其中:基本支出3816万元,项目支出233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91万元,增长8.85%。其中:基本支出3990万元,项目支出18901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89万元,增长1.34%。其中:基本支出3673万元,项目支出1931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522万元,增长5.45%。其中:基本支出1816万元,项目支出1706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28771万元,下降20.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拟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四美建设”项目资金改为通过投融资改革方式解决)。其中:基本支出7368万元,项目支出21403万元。

(10)农林水支出22845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6959万元,项目支出15886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5204万元,下降35.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拟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四美建设”项目资金改为通过投融资改革方式解决)。其中:基本支出4001万元,项目支出1203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33万元,下降43.50%。其中:基本支出1125万元,项目支出5308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22万元,下降41.85%。其中:基本支出293万元,项目支出2629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113万元,下降19.66%。其中:基本支出2505万元,项目支出608万元。

(15)其他支出244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122万元,项目支出2324万元。

(16)预备费5000万元,增长42.86%。

(17)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0100万元,增长29.40%。

(18)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5万元,下降52.6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为549150万元,比上年增长45.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为48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0.5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480000万元,具体如下:

(1)经营性用地出让面积预计1130亩,收入预期478600万元;

(2)工业、产业、文化旅游等用地出让面积预计1663亩,收入预期79400万元(其中:工业及产业用地1461亩,收入预期65125万元;文化旅游等用地202亩,收入预期14275万元);

(3)另外,补缴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2000万元。

上述总收入预期560000万元,扣除缴纳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指标费等税费80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为48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549150万元,比上年增长46.1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48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1.17%。

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4800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6600万元;

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0000万元;

③各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出让净收益支出102000万元;

④县级土地出让净收益支出82000万元(其中:安排2017

年政府投资项目支出40000万元;安排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支出4175万元;安排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支出5800万元;安排城市公交运行亏损补贴4600万元;弥补以前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缺口27425万元);

⑤县高铁新城开发支出80000万元;

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万元;

⑦按规定提取廉租房资金3000万元;

⑧按规定提取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00万元;

⑨按规定提取土地复垦整理补助、土地节约利用专项、土地

出让业务费等13000万元;

⑩上缴省农业土地开发资金400万元。

(2)上年结转及上级补助支出。根据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结转执行情况,以及历年上级财政基金补助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和当年上级补助支出预计23941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总支出573091万元。

(三)社会保障资金预算

1.社会保障资金收入预期

2017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收入预期为379726万元,比上年增长5.01%。其中: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0881万元,比上年增长8.88%。具体为: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3466万元,下降8.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省221号文件,预计2017年度一次性补缴收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同比减少约20600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同口径增长3.06%);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245万元,增长142.63%(增幅较大的原因是预计2017年将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清算缴费工作,预计增加数额较大);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476万元,增长29.20%;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0320万元,增长31.46%;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817万元,增长3.52%;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043万元,增长7.56%;⑦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898万元,增长20.38%;⑧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635万元,增长20.10%。

(2)其他社会保险资金收入58845万元,比上年下降12.05%。具体为: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收入23600万元,下降40.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征地数量减少,相应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和安置费收入减少);②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280万元,下降5.85%;③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收入1454万元,增长15.53%;④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收入27512万元,增长41.05%。

2.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支出

2017年全县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支出为391731万元,比上年增长11.88%。其中:

(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67323万元,比上年增长18.42%。具体为: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381万元,增长7.82%;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460万元,增长130.23%(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按照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要求,预计2017年将对新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清算,与原政策相比所形成的较大支出);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552万元,增长9.51%;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293万元,增长35.59%;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799万元,增长11.93%;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110万元,增长24.14%;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203万元,增长42.03%;⑧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525万元,增长25.00%。

(2)其他社会保险资金支出24408万元,比上年下降38.89%。具体为: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支出10610万元,下降60.15%(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同上);②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674万元,增长1.06%;③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支出1453万元,下降10.84%;④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支出6671万元,增长9.92%。

3.社会保障资金结余

根据上述收支预算情况,预计2017年当年度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相抵赤字12005万元。其中: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赤字55915万元;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赤字1215万元;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923万元;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008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赤字1982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结余933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赤字305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结余110万元;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结余12990万元;⑩公务员医疗补助结余606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结余1万元;?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结余20841万元。

预计至2017年底止,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累计滚存结余507437万元。其中: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1861万元;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10万元;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6492万元;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06864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11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结余8645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1553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结余10952万元;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结余93682万元;⑩公务员医疗补助结余2453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结余24万元;?社保风险金等社会保障资金结余124089万元。

(四)国有资本(资产)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2017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为222万元,比上年下降11.5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7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22万元,比上年增长51.02%。

2.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2017年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事业性收费收入预期为10063万元,比上年增长15.35%。其中:

(1)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4488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953万元;

(3)事业单位事业性收费收入1622万元。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2017年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安排支出为10063万元,比上年增长10.03%。其中:

(1)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预算安排支出4488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安排支出3953万元;

(3)事业单位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安排支出1622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收支管理

2017年,我们将根据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限额,在已置换72.02亿元的基础上,对尚余的8.72亿元,再积极争取置换3.6亿元额度,其中:一般债券2.08亿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1.52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同时,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等情况,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一般债券利息等支出10225万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券利息等支出4175万元。另外,关于2017年省财政发行的新增政府性债券,待省财政具体数额下达后,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预算安排3015万元,下降1.15%。具体为:因公出国(境)经费26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下降0.66%;公务接待费1255万元,下降1.95%。

四、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任务,2017年财政工作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深化分税制改革加强财源管理。一是根据“营改增”政策,提前研究下一轮体制中将“生产地税收”转向“消费地税收”,着力优化收入结构,做大地方收入“蛋糕”。二是积极应对国家税制改革,做好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关注消费税、房地产税等改革动向,加强房地产行业调研,积极评估政策影响,提早谋划应对措施。三是及时调整征管重心,由企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自然人征管为主,逐步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结合国务院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契机,充实本地基础数据。四是深化金税三期系统运用,探索国地税税源共治机制,着力提高“发现税源”和“税源转化为税收”能力。完善社保费征管质量指标通报制度,夯实缴费基数。提升非税收入收缴效率。五是着眼解决税源单一、结构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地方税比重。大力培育优质财源,运用财税杠杆支持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

(二)加快供给侧改革财政配套政策升级。一是注重可税“GDP”培育,继续完善现有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政策潜力。通过“亩均税收” 运用、财政扶持政策调整等,突出科技含量高、要素占有少、税收贡献度大的行业(产业)重点扶持,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持续完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配套政策建设,支持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全面实施“互联网+智能制造”战略,引领全县工业经济转型发展,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投入,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新一轮“强村计划”,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三是推进财政资金、财政政策、财政体制等环节供给侧和输出端改革,对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采取基金投入等市场化运行模式。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

(三)提升紧日子常态下公共财政供给效率。一是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镇级融资平台转型,为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大财政统筹力度,为“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四美嘉善”和城乡环境整治等做好财政资金支持。二是继续把民生实事领域作为财政支出保障重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科文事业均衡发展。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方向,提高公共产品和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建立财政对公立医院公共性、公益性和基础性支出长效保障机制。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全县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落实配套扶持政策。三是注重发挥财税杠杆撬动作用,鼓励市场和社会资本参与提供教科文服务,着力培育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探索医疗卫生、老年人养老、社会公益项目、促进就业等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鼓励通过PPP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治水领域。

(四)围绕紧平衡状态守住财政风险底线。一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厘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明确收支范围。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执行体系建设。二是继续巩固人社、税务、财政基金征缴运行三方联动机制,完善社保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加强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研究缓解收支压力举措。开展社保资金增值保值运作,继续推行社保资金竞争性存放,增加社保资金收益。三是严格贯彻《预算法》等要求,守住债务限额底线和强化风险管控。实施新一轮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加强县级国有公司投融资平台风险管控,做好国投公司日常管理。

(五)加快现代地方财税制度建设。一是着力建设现代预算体系,健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化,建立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实行优宽劣紧的预算安排制度。同时,按照“压一般、保重点”的要求,压减县级部门和单位的一般性项目支出。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做好全县乡镇财政综合平台运行和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拓展运用。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和绩效跟踪,拟对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实现全覆盖。争取完成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更加灵活的支农政策体系,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未按期执行收回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四是强化县级国有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紧密融合,继续推动国有资产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实现国资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完成2017年预算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中共嘉善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全面建成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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