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2-16 07:25:17

2017年2月15日  在嘉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嘉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益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以及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县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服务保障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嘉善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围绕平安建设目标要求,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着力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3034件4485人,与前五年相比案件数增长11.8%,人数下降7.3%,审查后批准逮捕2748件4034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351件7917人,与前五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增长94.2%,人数增长49.2%,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4672件6811人,其中移送嘉兴市检察院起诉46件72人。坚决维护公共安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起诉“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539人,“黄、赌、毒”犯罪案件1318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03人,假冒伪劣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9人、破坏环境类犯罪案件33人。坚决维护经济安全。起诉非法集资、涉众型经济犯罪、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金融诈骗等危害经济安全的各类犯罪223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积极参与互联网专项整治,起诉各类涉网类犯罪99人。办理了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倒卖车票案、强制医疗案、持有伪造发票案、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和污染环境案等案件。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更加重视对不批捕、不起诉的运用,依法推进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宽缓处理。五年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285件451人,不起诉248件372人。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推行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和“12309”举报平台工作机制,主动做好诉访分离工作,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946人次,受理举报358件、控告208件,立案审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格局,积极应对《刑法修正案(九)》对侦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严标准,建立和推行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在政府管理、行政执法和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推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4件67人,其中贪污案6件11人,贿赂案41件43人,贪污并受贿案3件8人,挪用公款案4件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4件16人,其中滥用职权案3件4人,徇私舞弊少征税款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滥用职权并受贿案6件7人,滥用职权并行贿案2件2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1件1人。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县本级现职领导干部案件10人。

强化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坚持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开展“百场典型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和“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等活动。共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8份,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对拆迁安置小区和经济适用房等5个县级重点民生工程开展同步专项预防。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形成预防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11份。广泛开展预防宣讲,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组织预防宣传专题讲座46场。受理行贿档案查询申请722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共办理监督立案案件90件114人,监督撤案案件14件15人,办理延长羁押案件46件113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3人、追加起诉75人。办理刑事抗诉案件3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嘉兴市院抗诉6件。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监督。对37名犯罪嫌疑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侦查机关采纳。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呈报减刑206人。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等活动,依法监督收监23人。对4起指定监视居住执行开展现场监督,办理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15件15人。加强对社区矫正的依法监督,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授予“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207件。提请嘉兴市院抗诉17件,建议嘉兴市院提请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份,审判监督检察建议27份,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38份,9件民事申诉案件得到成功调处。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追回国有资产1亿多元。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以“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为诉讼请求的环保公益诉讼案。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

二、五年来检察工作主要做法

(一)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有效保障示范点建设

五年来,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动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理,认真部署开展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和积极推动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得到省、市检察机关支持和肯定。建立检察机关了解经济运行工作机制,谨慎处理在“先行先试”以及改革推进中涉及体制机制、要素破解等方面法律适用问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积极参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 扎实推进环保检察,主动谋划金融检察,深化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省级特色小镇的十项措施》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业联合会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服务保障省级特色小镇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研究犯罪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信息及建议,被上级采用172条,9条得到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二)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出台全市首个《不起诉案件公开听审程序规定》,对3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审。组织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律师诉讼权利。通过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案三卡”制度、“双报备”制度、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等八项监督机制,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办案依法规范。共向嘉兴市检察院提请报批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3件33人。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参与和犯罪档案封存等制度,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5人,试点开展“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实施方案》,推进民生检察。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把调解工作引入批捕、起诉等环节,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7件。五年来,检察环节没有发生超期办案,没有发生办案事故,没有发生无罪案件。

(三)主动接受各项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向党委和人大报告等制度。认真贯彻《监督法》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司法监督、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2012年以来,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有关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以及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等工作。接受人大专项司法评议,对县十五届人大以来我院依法履职、执行人大决议以及队伍建设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共向人大常委会报备法律文书等142件,提请人大任免法律职务18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就《民主监督建议书》提出的监督意见进行逐条分析,将落实情况向县政协专题汇报。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有21起职务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进行表决。采取走访调研、邀请视察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在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中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共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执法监督工作30次。健全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四)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完善检务大厅窗口服务功能,做好案件查询、律师阅卷接待等工作,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23条,审核并在官方网站公开法律文书155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7条。严格落实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在执法办案中推进检务公开。建立21个检察工作联络点,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社区。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公开法律监督工作,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在各类报刊发表检察宣传作品309篇,创作的法治类作品获浙江省群众文化一等奖。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检察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检察工作实效

在县委、人大、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基层和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2年8月,我院成立姚庄检察室,姚庄检察室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和开展基层法律监督”三项基本职能,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编印《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手册》和《农村普法宣传手册》,组织开展小城市工程建设预防、精准扶贫专项预防、法律监督村村行等一系列活动,服务保障小城市建设,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多次在省、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和主题发言。五年来,我院完成控告申诉接待中心、自侦案件办案专用场所、涉密系统分级保护、驻看守所检察监控网络、基层检察室工作专网以及高清视频会议室、远程视频接访等项目建设,科技强检和执法规范化保障条件得到改善。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检察事务中心,全国检察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应用,执法办案实现信息化统一管理。规范开展警务工作,被授予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省级示范单位称号。

三、检察队伍建设情况

以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总目标,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强化纪律要求、组织教育培训,统筹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制定出台《关于培育打造“善检文化”,推动嘉善检察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检察队伍的合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激情干事、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职能部门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执法岗位每季填报执法档案,全院干警每月报告廉洁守纪情况。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安全办案预案、法律文书等执法工作开展检务督察,对职务犯罪案件逐案回访。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防范式”廉政提醒以及防止利益冲突、执法办案说情登记和廉政隐患摸排预警报告等制度,形成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廉政建设防控体系。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廉政谈话,每周推送廉政短信,开展亲情寄语助廉洁活动。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定期走访干警居住地,延伸对检察人员8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三)注重业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强检察实务能力培养,组织开展各类岗位练兵、业务轮训、系列学习1320余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以及相关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院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开展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经过规定程序,19名检察官入选首批员额检察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规定》,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五年来,公开发表理论调研文章40篇,其中省级以上理论刊物21篇。1人获省十佳公诉人称号,3人获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有23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记功表彰,21名干警获省、市检察系统优秀人才、业务能手、理论人才等称号,2012年度荣获省级先进检察院荣誉。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部门、镇街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人员的努力拼搏,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四、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的途径、方式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四是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检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总体任务

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下一步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努力为嘉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自觉践行绿色司法的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宽严相济,更加注重延伸法律服务,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法治手段,为嘉善示范点建设、经济转型升级、大众创业创新、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嘉善建设等工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第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检察业务工作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 进一步强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和“法治嘉善”工作体系,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高水平推进法律监督各项工作。

第三、坚持规范理性文明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健全检察环节案件审查制度,深入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严格非法证据排除适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等外部监督。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严格监督的常态化机制。运用“互联网+检察”,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构建高水平司法办案体系

落实司法改革和检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适应多层次诉讼体系建设,探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集约化办案,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便民利民标准化体系,提高执法为民工作质量。推动司法责任制和职业保障各项制度,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工作体系。

第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等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以及检察业务管理和监督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强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模拟演练,提高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和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主办: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ICP备0601290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